護照注意事項:
(1)護照不得有汙(破)損、缺頁、擅自增刪、塗改、加蓋圖戳、或擅貼貼紙。
(2)護照效期須至少有「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」之效期。
(3)特殊身份(例:軍警人員、役男...等),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,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「出境許可」(出國當日請務必攜帶相關文件備查)。
(4)役男(即自1月1日起算已屆十九歲之年,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)於短期出國前,應持護照向戶籍地鄉、鎮、市、區公所或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,申請「出境許可」,或從內政部役政署官網,線上申請出境核准。
(5)護照末頁如有「持照人出國應經核准」、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」註記者,於身份改變或退伍後,須持相關證明或退伍令及護照,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辦事處辦理「註銷註記」,方可出國。
(6)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(包括: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日期、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),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,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,與護照照片不符時,皆須重新申辦護照,始可出國。
(7)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,則原護照已無效,須重新申辦護照,始可出國。
菲律賓觀光旅遊入境規範如下:
一、所有旅客須自行申請E-Travel(請用網頁版,勿下載APP)及電子版海關申報單(須於抵達前72小時內完成)。
●以上於同一網站申請,填完後取得一組QR碼,請務必將此QR碼以手機截圖或印出,以便當局海關備查。
●一組帳號可申請多位旅客(非家人也可),請用 New Travel Declaration→FOR OTHER(Family Member) 繼續申請,每位旅客都必須有自己一組QR碼。
●辦理E-Travel時需填寫護照相關資料,請於繳交護照前,先自行拍照留底。
二、詳細入境規定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。